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宁波趣玩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宁波趣玩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北京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与宁波趣玩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快递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电子书送达告知书及开庭传票。本案的起诉要点为:1.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运费共计158871.88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58871.88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1日起,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证据材料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沙峪法庭大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