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军, 江苏固耐特围栏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京73行初7429号 |
案由 |
专利行政管理(专利) |
公告人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内容 |
杨军: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7429号原告江苏固耐特围栏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你方专利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4月15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