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广荣,李胜辉,郑吉辉, 北京东阳德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东阳德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何广荣:本院受理郑吉辉与李胜辉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北京东阳德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何广荣,李胜辉连带偿还原告合同欠款116500元;2.判令被告北京东阳德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何广荣,李胜辉连带给付原告合同欠款利息(以116500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1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年利率6%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85%计算);3.判令被告北京东阳德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何广荣,李胜辉承担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桥梓法庭第五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