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沈一凡, 北京中能达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沈一凡:本院受理北京中能达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与沈一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北京中能达电气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所欠原告人民币200000元整;2 、判令被告按照银行同期利率支付2016年5月25日至今借款利息。3 、判令被告负担本次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 日 上午9 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二十二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