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鲁伟,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京0101民初17691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鲁伟:本院受理(2021)京0101民初17691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鲁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7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次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