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震, 北京南方隆兴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抵押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南方隆兴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杨震与北京南方隆兴商贸有限公司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协助原告解除车牌号为京F61256的车辆抵押登记手续。 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10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