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杭州老鹰宜来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樊华,李德洪, 北京好乐互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西安市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内容
西安市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杭州老鹰宜来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好乐互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西安市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樊华、李德洪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证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四庭(朝阳区华威北里甲14号)开庭审理。
刊登日期
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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