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费金华,温永生, 芜湖万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山水水泥有限公司 ,北京信中源科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74民终537号 |
案由 |
票据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金融法院 |
内容 |
芜湖万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对北京信中源科贸有限公司与天津山水水泥有限公司、费金华、温永生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京74民终5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同时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