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费金华,温永生, 芜湖万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北京信中源科贸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京74民终537号
案由
票据纠纷
公告人
北京金融法院
内容
芜湖万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对北京信中源科贸有限公司与天津山水水泥有限公司、费金华、温永生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京74民终5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同时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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