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胡硕彦, 长沙文科陶瓷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112民初8059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长沙文科陶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硕彦诉被告长沙文科陶瓷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长沙文科陶瓷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21)湘0112民初8059号一审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