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唐玲, 怀化星远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玲 :原告怀化星远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唐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