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耿利娟,汤军, 上海郁青餐饮有限公司 ,北京亿筹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民终7400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郁青餐饮有限公司、汤军:本院受理上诉人耿利娟与被上诉人北京亿筹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上海郁青餐饮有限公司、汤军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京01民终74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同时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