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福兴,张强,赵万军,王建国,潘永刚,林蕉萍,勾树强,吴丙华, 北京炼焦化学厂有限公司北京瑞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0)京0105民初25896号
案由
物权保护纠纷
公告人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内容
北京瑞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对北京炼焦化学厂有限公司与王福兴等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京0105民初258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王四营人民法庭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王四营法庭中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现被告王福兴、张强、赵万军、王建国、潘永刚、林蕉萍、勾树强、吴丙华对上述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王四营人民法庭中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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