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当事人 | 熊志珍,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辉煌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 案号 | (2021)湘0703民初4349号之一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公告人 |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 内容 | 辉煌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关于原告熊志珍与被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辉煌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2021)湘0703民初434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与举证期限为公告届满后十五日内。 |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