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安国,肖湘燕,衡阳金和实业有限公司, 珠海经济特区南英实业有限公司衡阳财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衡阳福佳乐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0)湘0406民初1628号
案由
执行异议之诉
公告人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内容
珠海经济特区南英实业有限公司、衡阳福佳乐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衡阳财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安国、肖湘燕与你、衡阳金和实业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案号:(2021)湘04民终2833】,该案现已审理总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裁判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裁定如下:一、撤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2020)湘0406民初1628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重审。
刊登日期
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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