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安国,肖湘燕,衡阳金和实业有限公司, 珠海经济特区南英实业有限公司 ,衡阳财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衡阳福佳乐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湘0406民初1628号 |
案由 |
执行异议之诉 |
公告人 |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珠海经济特区南英实业有限公司、衡阳福佳乐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衡阳财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安国、肖湘燕与你、衡阳金和实业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案号:(2021)湘04民终2833】,该案现已审理总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裁判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裁定如下:一、撤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2020)湘0406民初1628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重审。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