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俗河支行,左国运,黄卫娥, 湘潭宏通置业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人民法院
内容
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公 告左国运、黄卫娥: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俗河支行诉被告左国运、黄卫娥、湘潭宏通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湘潭县人民法院 二O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刊登日期
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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