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瑞普三元仪表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北京瑞普三元仪表有限公司与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400800元及逾期利息(从2017年5月1日开始计算到实际付清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