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中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风格尚丽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中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北京风格尚丽商贸有限公司与北京中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