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纪胜,北京中森强盛投资管理中心,北京盛泽汇信投资管理中心, 品今(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5民初3311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中森强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盛泽汇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本院受理原告郭纪胜与被告品今(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森强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盛泽汇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京0105民初3311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金融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