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曲海鹏,庞敏,黎亮, 昊天华通(北京)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庞敏,黎亮,曲海鹏:本院受理原告昊天华通(北京)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曲海鹏、庞敏、黎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涉港澳台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1日下午14点整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