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曲海鹏,庞敏,黎亮, 昊天华通(北京)贸易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庞敏,黎亮,曲海鹏:本院受理原告昊天华通(北京)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曲海鹏、庞敏、黎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涉港澳台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1日下午14点整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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