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荣亮,刘星, 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 ,北京钰桐弘阳装饰建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荣亮、刘星:本院受理北京钰桐弘阳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与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荣亮、刘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荣亮、刘星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望京人民法庭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