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静军,王亚明,刘俊东,第三人-, 深圳市金泊源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104民初930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深圳市金泊源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静军与被告王亚明、被告刘俊东、第三人深圳市金泊源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湘0104民初93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上诉状(王亚明),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