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双利, 青岛华勋服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京0491民初25171号 |
案由 |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内容 |
青岛华勋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双利与青岛华勋服饰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案号是(2021)京0491民初2517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电子庭审系统第七网络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