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锦铷,魏超, 北京民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新长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京0101民初7494号 |
案由 |
典当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魏超,周锦铷:本院受理的(2021)京0101民初7494号原告北京民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周锦铷、被告魏超、被告安徽新长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典当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区第17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