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文明,刘威星, 长沙羊燚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文明;刘威星:本院受理长沙羊燚餐饮文化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B315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