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宏建,刘登勋,胡卫红,张红华,唐景辉,周红军, 长沙市三江投资有限公司永州广利来房地产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湘1103民初4266号
案由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公告人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内容
永州广利来房地产有限公司、长沙市三江投资有限公司、刘登勋、胡卫红、张红华、唐景辉、周红军:本院受理原告王宏建诉被告永州广利来房地产有限公司、长沙市三江投资有限公司、刘登勋、胡卫红、张红华、唐景辉、周红军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湘1103民初42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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