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西藏林芝市豫林建筑建材有限公司 ,米林建材门市部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藏0422民初321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米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西藏林芝市豫林建筑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米林建材门市部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藏0422民初321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