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齐秀芝,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京行终8463号 |
案由 |
商标行政管理(商标) |
公告人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齐秀芝:本院受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与你因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上诉一案。你作为原审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京行终8463号当事人须知、廉政监督卡、送达地址确认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
刊登日期 |
2022-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