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韩建航,赵德仁,陈德财, 北京华盛豪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16执2597号,(2021)京0116执异303号,(2021)京0116执25 |
案由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公告人 |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德仁、陈德财: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韩建航与被执行人北京华盛豪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韩建航申请变更赵德仁、陈德财为(2021)京0116执2597号案件的被执行人,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于2021年11月23日作出(2021)京0116执异30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韩建航申请变更赵德仁、陈德财为(2021)京0116执2597号案件被执行人的请求。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北京市怀柔区迎宾中路6号)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于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及副本,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逾期不申请复议,本裁定将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