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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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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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百特新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康凯诉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京0108民初39620号民事判决书。内容为:“一、康凯与北京百特新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签订的十份《百特英语培训学校课程配置表》于2021年10月9日解除;二、北京百特新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康凯剩余培训费29728.12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88元、公告费260元(康凯已预交),由北京百特新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