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丹丹、张国兵:本院受理陈少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依法判令被告成丹丹立即返还原告借款贰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成丹丹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贰万元为本金,从2020年1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损失;3、依法判令被告张国兵对被告成丹丹的上述借款贰万元以及以贰万元本金,从2020年1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依法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上网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六楼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