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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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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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方超:本院受理原告王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作出(2021)京0114民初187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一、方超偿还王珏借款本金130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二、方超支付王珏逾期利息(以13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三、驳回王珏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700元,由王珏负担450元,已交纳;由方超负担825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公告费(以实际票据为准),由方超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