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横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均钊、李杭燕、刘美华: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均钊、李杭燕、刘美华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127民初3440号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