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 |
公告类型 |
仲裁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非法院单位 |
内容 |
湖北磊米荣粮贸股份有限公司、刘清平、范志英、刘荣、李功文、杨启斌、松滋市龙潭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本会于2021年4月9日受理的申请人湖北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担保追偿权争议[(2021)武仲受字第000000730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仲裁庭已于2021年12月10日作出裁决。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武仲裁字第000000763号裁决书。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武汉仲裁委员会(地址:武汉市江汉区范湖路101号富强国际大厦)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武汉仲裁委员会 |
刊登日期 |
2022-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