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天文,李进,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105民初7325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天文、李进: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与被告刘天文、李进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湘0105民初73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为: 一、被告刘天文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保险理赔款25 000元;二、被告李进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保险理赔款2 000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