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赞,李娜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103民初318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娜:本院受理原告刘赞与被告李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0103 民初31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