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公告人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内容
宋东升:本院对原告李娜、武贵宣、卜现兰、武雨晴、武英琪、武一依与被告刘东博、刘连桂、梁杨、宋东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平谷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第一营业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依法审理终结。李娜、武贵宣、卜现兰、武雨晴、武英琪、武一依就(2020)京0105民初6580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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