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祥梅:本院对COMLAB(北京)通信系统设备有限公司与余斌、甄晓霞、孟祥梅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7民初128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余斌、甄晓霞、孟祥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COMLAB(北京)通信系统设备有限公司损失3 749 800元;二、被告余斌、甄晓霞、孟祥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COMLAB(北京)通信系统设备有限公司迟延履行债务的利息损失(以3 749 800元为本金,自2018年12月4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三、驳回原告COMLAB(北京)通信系统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