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曾明志,王辉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湘0104民初1277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辉:本院受理原告曾明志诉被告王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0104民初12774号案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月28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五号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