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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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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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伟:本院对房晓意与周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8民初507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周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房晓意偿还借款本金79 300元并支付利息(截止至2022年1月24日的利息为14 076.62元;此后利息以62 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自2022年1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及以17 3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85%,自2022年1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该两部分利息之和以不超出3923.38元为限,上述所有利息总额以不超出18 000元为限);二、驳回原告房晓意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