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谢琴,杨东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121民初3892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东:本院受理原告谢琴诉你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因你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0121民初38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及副本,上诉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