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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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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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申扎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米玛顿珠:本院受理原告班觉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藏0625民初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米玛顿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班觉偿还借款30,000元。二、被告米玛顿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从2021年8月2日起,以3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三、驳回原告班觉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50元,预收公告费300元,由被告米玛顿珠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藏自治区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