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新秋, 河北龙飞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湘0121民初12080号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北龙飞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刘新秋诉你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和(2020)湘0121民初120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