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潘超,杜琴,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内容
潘超、杜琴:本院受理的原告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潘超、杜琴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0-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