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颜合兵, 湖南一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聚广源(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湘0111民初1348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南一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颜合兵:本院受理原告聚广源(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1一次性偿付原告货款2436666元,违约金182016.91元(违约金暂计算至2021年8月10日,后续违约金以欠款金额为基数,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判令被告2对被告1所欠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因你方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0111民初13489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