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正辉,邹安娜,彭乐群,周威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1民终747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威:本院受理上诉人刘正辉与被上诉人邹安娜、彭乐群、周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湘01民终74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1 510元,由刘正辉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10月19日 |
刊登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