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建平,向征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湘0104民初1427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向征:本院受理原告徐建平诉被告向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及(2021)湘0104民初1427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坪塘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