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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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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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华英、郭五龙:本院受理原告丁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