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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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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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建军:本院受理黄凯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2021)湘0381民初35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成建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黄凯购房款85000元;二、驳回原告黄凯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直接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