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南宁市平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湖南五指峰生化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起诉状的主要内容为:一、判决被告支付货款18290元并支付货款18 290元并支付自2017年7月12日开始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的逾期利息损失;二、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蒋瑞兰担任审判长,并定于2022年2月24日下午13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