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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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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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成武:本院受理原告史邵伟诉被告徐成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湘0105民初201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及证据副本等文书。原告诉请的内容为:1、判令被告清偿原告借款叁万元整(30000)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若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1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7 |